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矿山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从现在开始,12月结束。综合整治对象是所有正常生产、建设、整改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综合整治目标是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排查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分类处置一批矿山企业,全力提高矿山事故防控能力。
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包括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整治攻坚、“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落实,重点抓好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推动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等三个方面12项任务。矿山企业要全面彻底开展摸排整治,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地方政府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根本性问题、老大难问题。
综合整治将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注重进行预防性定向帮扶;加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兑现奖励;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经验进行交流推广,坚决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以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工作落实。
来源:中国煤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