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煤矿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井下“一通三防”各系统,以瓦斯抽采为重点,以通风系统和瓦斯地质为基础,以安全监控系统为保障,全面建设完善“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煤矿企业要统筹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科学安排生产接续,按核定生产能力科学部署组织生产,按规定编制矿井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瓦斯防治指标、瓦斯防治工程与采掘衔接计划必须统一制定、实施和考核,开拓煤量的瓦斯抽采工程与开拓工程必须同步设计、超前施工,坚决做到“抽掘采”平衡。
煤矿企业要强化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违规串联通风,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严禁无计划停风、随意停送电。
要深化瓦斯抽采达标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年度瓦斯抽采达标实施计划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治理方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逐矿逐面核查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和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情况。
该厅要求,严格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坚持“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的原则,以区域措施为主,严禁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措施,严格执行保护层开采及区域性预抽煤层瓦斯措施,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完善瓦斯超限报警处置制度,加大误报警管理力度,发现瓦斯超限或异常,要按照分级追查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对煤矿发生高频次、高浓度、高时长等瓦斯超限报警要比照事故进行追查。同一煤矿一周内发生瓦斯超限2次及以上的,必须停产整顿至少3天。
来源:中国煤炭报